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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广东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发布时间: 2021-05-04 16:59:18

『壹』 广东省申请助学贷款流程是怎样申请的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话,去你们当地资助中心了解情况。。如果想申请学校的助学贷款话,去你们学校的学生资助中心。

『贰』 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关于助学贷款的申请详细如下:望采纳谢谢! 如需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七、我已具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应准备哪些材料进行申请?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如实提交如下材料: 1、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用于贫困认定并存入学生诚信档案); 2、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承诺书(存入学生诚信档案); 3、借款学生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 5、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 6、借款学生父母户口簿(含首页、父母页)复印件; 7、借款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8、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领取)。 八、我的所有材料已提交,完成整个贷款审核直到借款成功有哪些步骤? 答:从申请到借款成功大致有如下步骤: 1、院系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材料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 2、审核无误后,通知申请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网上资料填写,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院系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全校数据、资料后向省助学中心上报“国家助学贷款需求计划额度”、“借款学生名册”,并领取“借款合同”、“借款凭证”; 4、由学校各院系组织借款学生,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填写“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上报省助学中心; 5、省助学中心按贷款合作协议规定对“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进行审核后,统计上报申请拨付贷款; 6、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下拨贷款后,由省助学中心通知代理银行按学院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和金额”将贷款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中,并根据学生事先提交的代为扣划支付委托书,将学生贷款划至学校在代理行的结算账户,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由学校财务室向贷款学生开具收据。 九、我已成功借到国家助学贷款,但对利息的支付还不清楚? 答:根据国家规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所申请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产生的全部利息由政府财政贴息。学生毕业后,从毕业时间起计算,所产生的利息由学生支付。 十、在什么情况下将会停止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发放? 答:贷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1、贷款学生不能按要求提供贷款所需证明材料的; 2、贷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3、贷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4、贷款学生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十一、在校期间贷款学生如出现休学、退学等情况怎么办? 答:贷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需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贴息起止日期不变,按学生的正常学制贴息。提前还款的,应按照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十二、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具体时间如何界定? 答: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国家开发广东省分行《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粤教贷[2007]4号)规定,实行贷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最长不超过毕业后第三年,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清贷款。(例如:1、2010年毕业的张某同学在06年、07年共申请获得了两笔国家助学贷款。那么他的06年国家助学贷款需在毕业后三年内还清,即到2013年10月;07年的贷款顺推一年,即到2014年10月还清。2、2010年毕业生李某同学在06年、09年共申请获得了两笔国家助学贷款。那么他的06年贷款需在毕业后三年内还清,即到2013年10月还清;09年贷款需在2014年10月还清)。每笔贷款的还款时间与在校期间共申请了多少笔贷款有关。 2、有还款能力的借款学生,可在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毕业后提前还款的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十三、贷款的学生在毕业时需办理哪些离校前的手续? 答:1.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等手续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2. 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后办理展期手续。 十四、我已落实工作,并有能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应联系哪个部门进行还款手续的办理?(目录) 答:如需还款可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也可登陆到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www.csls.cdb.com.cn ,在每个月的1日至10日申请提前还款,并在20日前把还款金额存入还款账户。 十五、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答: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 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 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出自: http://www.touzitang.com/?action-viewnews-itemid-430

『叁』 广东地区大学新生如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肆』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伍』 请问广东省现在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了吗

可以,全国什么地方都 行,助学贷款是根据家庭经济条件来办的,不是根据地域,一般来说是招商银行,和商业银行办,申请多少是按具体情况来定的,到时候你去问一下银行,或是你问一下学校财务处一下就清楚了。

『陆』 广东省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去那里办具体的部门哦!而且是广东省的,希望有广东省办理过的人...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及程序
(一)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二)准备材料
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三)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四)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六)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七)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