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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物业公司贷款资金用途

发布时间: 2022-01-05 09:45:58

㈠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风险

一是把握市场风险。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期限较长,贷款期内不确定和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经济发展周期和房地产市场周期变动、借款人高估抵押物价值或将市场租售情况不理想的项目抵押给银行,都可能导致抵押不足,项目出租率和租金水平降低,从而影响贷款安全。因此要真实客观地评估抵押物市场价值,严格贷款用途,杜绝借款人降低注册资本、抽减股本、不当分配利润等降低所有者权益的行为。
二是把握客户和项目风险。贷款对象须是信用等级和开发资质较高,财务状况良好,商业地产开发业绩优良或物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招商引资能力和市场培育、运作能力较强的优质客户。经营性物业原则上是位于城市中央商务区和中心商业区等城市中心繁华地段,并投入运营一段时间,出租率较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低风险项目。
三是把握利率风险。关注通货膨胀率和市场利率的变化,对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实际利息收入的影响。四是把握贷后管理风险。经营行要及时掌握项目租售情况,准确估算项目经营性现金流量,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监管,制定科学合理的还款计划,确保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有效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

㈡ 怎么向银行办贷款

所在城市若有招商银行,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由于各贷款项目所需条件及申请材料有所不同,请您在8:30-18:00致电招行客服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9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用途及城市详细了解所需资料。
贷款申请是否通过,请以经办行个贷部门的综合审核结果为准。
(应答时间:2019年6月11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㈢ 什么情况物业管理公共资金可以使用

小区内有大的突发事件都可以使用,比如:小区内部电路有问题啊,电梯出问题等.

㈣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

1、物业公司财务我很熟悉,目前给一家房地产公司和所属的物业公司兼职财务指导。 2、在实际工作中,你遇到具体问题我在帮助你解答。 3、给你提供一份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科目使用的资料先看看。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条 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代管基金利息净收人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人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人营业成本。 第十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人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 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人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取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人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 营业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条 营业收人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人,包括主营业务收人和其他业务收人。 第十四条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人,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人。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 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 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列润。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人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人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人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 一、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204号科目 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第205号科目 代收款项 l、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第209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人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第281号科目 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有偿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用的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应负担的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有偿使用费等,应按受益对象,借记“经营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代管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由本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任务的,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借记“物业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要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由外单位承接大修任务的,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与承接单位进行结算,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幢房屋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代管基金的结余。 第411号科目 物业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对业主要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代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结转成本,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5、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设相应的科目。 第501号科目 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主营业务)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人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人是指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物业管理收人”、“物业经营收人”、“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人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02号科目 经营成本 l、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间接费用,记人“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及特约服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记人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经营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直接记人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基金”或“应付账款”科目。月份终了,企业应及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细核算应与经营收入的明细核算相对应。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1号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人、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人。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与主营业务收人确认原则相同。 2、企业取得的各项其他业务收人,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等。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2号科目 其他业务支出 l、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 2、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代管基金”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备明细账,如“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支出”、“物资销售成本”、“废品回收成本”、“商业用房经营支出”等。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说明 1、在资产负债表“住房周转金”项目下增设“代管基金”项目,反映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结余。本项目应根据“代管基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物业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反映。 3、“代收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

记得采纳啊

㈤ 我想知道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

必须交的。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包括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和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建筑物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中央空调、供配电设施、各排水设施、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共车场(库)、小区智能系统、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㈥ 如何贷款现金

申请个人小额贷款即可贷出现金。

小额信用贷款申请材料:
1.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信息;
2.提供稳定的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缴纳单,物业管理等相关证明;
3.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银行流水单,劳动合同等。

银行个人小额贷款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用作购房、炒股,赌博等行为;
你只要符合银行个人小额贷款申请条件后,提供身份证、稳定的住址证明、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就可以办理小额贷款业务。

㈦ 偿还委托贷款能作为银行贷款用途吗

一般情况下,绝大部分贷款必须有基于合法经营的用途,不得直接用于置换其他贷款。但商用物业贷款除外,不过适用范围相对而言就比较狭窄了。
PS:商用物业抵押贷款可用于商用物业在经营期间维护、改造、装修、招商等经营性资金需求以及借款人统筹安排的其他合法资金需求,其中包括置换该物业建设期的银行贷款及股东借款等负债性资金和超过项目资本金规定比例以上的资金,不得用于置换不良贷款。

㈧ 现在很多银行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申请经营性物业贷款(固定资产支持融资),想请问银监会哪好文的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2003年要求,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势贷款科目发放。

㈨ 固定资产贷款的优势有哪些

1.贷款期限长。普通的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一般1年,企业面临的还款压力较大,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企业可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

2.贷款用途灵活。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解决了房地产企业贷款用途监管难的问题,对于自行建造的物业,可用于置换负债性资金和超过项目资本金规定比例以上的自有资金,即置换出来的是属于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银行对企业的自有资金的使用监管力度可适当降低。

3.操作简单,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操作简单,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主要关注抵押物的价值和贷款期内的现金流,只要满足这两点条件(即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的经营性物业均可操作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业务,企业可容易得获得银行贷款。

4.还款方式灵活、减轻企业财务管理费用。可根据企业资金安排和经营性物业现金流状况合理安排还款计划,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还款来源来判断。

㈩ 经营性物业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贷款条件:
1、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具有贷款证(卡),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2、在银行的信用评级在BB以上(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BB级:指客户市场竞争力、财务效益状况、管理水平差,偿债能力弱,风险大。
3、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还本付息能力;
4、拥有经营性物业全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为国有出让土地;
5、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6、书面承诺物业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银行办理,接受银行对物业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监管。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经营性物业的法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