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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贷款资金还债

发布时间: 2021-05-04 22:19:47

1. 贷款用来偿还债务算转移资产吗

宣化啤酒资产“换手” 巨额债务“人间蒸发” ■本报记者 范媛 袁名富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无力偿还3.1亿债务,导致担保方资不抵债,S宣工000923的大股东宣工集团轰然倒塌。中国经济时报于1月17日刊发《求解S宣工大股东破产之谜》的调查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报记者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深入调查发现,曾经与宣工集团互保的宣化钟楼啤酒集团只是几次简单“换手”便顺理成章地甩掉了巨额债务。在宣化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饭店里,记者看到地上堆放着几箱“钟楼”啤酒,饭店的营业员说,她们这里一直销售这种啤酒,而且销量特别好,“人家啤酒厂有钱了,还在厂的边上盖了个酒楼呢!好像都快盖完了吧。”正像营业员所说的,记者在宣化啤酒的生产场地宣传栏中看到“净利润突破5000万”等字样,欣欣向荣的场面怎么会“无力还债”?调查发现,这繁荣与3.1亿债务的始作俑者——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没有关系。那么,现在的“钟楼”啤酒又所属何人?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条清晰的资产大搬迁之路凸现出来。“脱壳”迷局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宣化啤酒厂,始建于1949年3月6日,初期主要生产白酒,自1958年起转产啤酒。到1992年已成为国家大型企业,1993年组建了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鼎盛时期的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占地面积达101.9万平方米,总资产12.22亿元,净资产4.6亿元,年生产啤酒能力35万吨,年实现利税逾亿元。集团拥有8个全资子公司和1个控股子公司,是一家集运输业、饲料、玉米、麦芽加工业、钢塑铝木加工业、种植业、养殖业等多种产业经营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先后获得“全国轻工先进企业”、“全国食品行业优秀企业”、“质量万里行信得过示范单位”、“河北省轻工最佳效益企业”等称号。1997年还被省政府列入河北省30家大型支柱性企业集团之一。成绩的取得让企业扩张的野心逐渐膨胀。“其实,我们一直都挺稳定的。就是后来我们的对外扩张可能有点贪大了,收购了四家企业” ,在宣化钟楼啤酒集团工作了20年的刘艳春认为,“要不是收购其他企业,也就不会欠下那么多的银行贷款。”根据公开资料,宣化钟楼啤酒集团仅拖欠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新华支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就达到3.1亿元。债务的压力让公司的经营捉襟见肘。2003年,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注资1.5亿元成立了宣化钟楼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占股83%。“当时考虑公司以后的发展,要上市,想圈些钱,在没有政府支持和外资投入的情况下,通过上市来融些资,壮大我们自身的实力。”宣化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杨旭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成立股份公司就是为了圈钱,但目的未能实现。据刘艳春回忆,公司自筹资金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又改制成立了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2004年,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正式运行,其中职工股占80%,国资委以无形资产参股20%。据公司简介,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是在股份公司改制后的基础上成立的。“我们自筹了四千多万,购买了股份公司,成立了新钟楼啤酒。”杨旭提供的信息如果属实,那么,“职工”以很小的代价获得了集团公司的优质资产。尽管从数字上看这只是集团公司庞大资产链中的一小部分。然而,现实情况与此相反。记者:“集团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的经营生产了?”刘艳春:“集团就光剩一些物业,主要生产都在新公司。”记者:“是不是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一段时间是并存的?”刘艳春:“对。”记者:“并存的时候股份公司的具体业务是干什么?”刘艳春:“并存的时候只是股份公司没有注销,并存的时候就空了,因为新公司是在股份公司基础上改制的,所以股份公司只营业执照没注销还存在,但实质上没有实体了。”根据记者调查证实,“钟楼”啤酒的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实际上已经都被转移到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表面上还存在的宣化钟楼啤酒集团和股份公司,实际已经是被抽干血的空壳。公开资料显示,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的注册地、生产场地、公司办公地点、生产内容、公司工作人员都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一样,新公司董事长与宣化钟楼啤酒集团的董事长同为郭进聪,就连公司的名字都只是简单地加了个“新”字。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的简介称,该公司占地面积101.9万平方米,总资产为50285万元。年生产啤酒能力为30万吨,年销售收入3亿元左右,创利税6000万元左右。破产逃债?新钟楼啤酒公司的成立,显然经过了精心的权衡。“我们企业包袱太重,一是人员比较多,2000多人,二是市场空间又在萎缩。”杨旭解释新公司成立的原因。在记者的反复追问下,杨抖出了第三个原因:“债务的负担也是企业的一个包袱。”但杨并不认为新公司只是拣好的“搬”,“新公司买下了股份公司的部分资产和负债,只是一部分债务被留在了股份公司。”虽然杨旭一再回避新公司接手的具体债务数字,但他却无法回避一个不争的事实:拖欠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新华支行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3.1亿元没有被搬到新公司,巨额的债务被留在了空壳公司中。尽管记者从新钟楼啤酒有限公司得到的解释并未明示事情原委,但可以推断,新公司的成立是对巨额债务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因为优质资产都在新公司,而债务都被剥离在了已经没有实际生产和赢利的能力的集团和股份公司。记者还获悉,老国企职工的身份转换所应支付的补偿费用,也因为职工在新公司持股而变得遥遥无期。在这些一箭多雕的设计背后,一家老牌国有企业已经在资本搬迁的黑洞中被无情地吞噬了。“企业逃债比较典型的一种手法就是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债务保留在原企业,原企业并不破产关闭或注销,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来应付债务。或者说在改制时,由企业集团公司将债务留下,却设法将有效资产转移给子公司,集团公司仅变为一个管理机构,不再直接从事经营,而以前所有的债务都由集团公司来承担。”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认为:“如果宣化钟楼啤酒集团真的是利用这种方式逃避金融贷款,那就应该建议相关部门认真核查,如果属实,他们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周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转移、分配财产,意图通过破产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记者从新钟楼啤酒公司内部了解到,宣化钟楼啤酒集团已于2006年8月宣布破产,而股份公司也已经在破产过程中。2006年10月9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宣工集团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金融机构不再清偿,所有的债务一笔勾销。宣工集团为啤酒集团担保的3.1亿的银行贷款从此将成为历史,不会再被提起。2007年01月24日03:45

2. 怎样才能贷款还债

可以做房屋抵押贷款,最少30万

做消费性贷款就不存在买房的问题

可以循环贷款,随借随还,还款方便

你用15万还有50天的免息期呢,用15万就15万有利息(50天开始计息)

想做的话可以找我

3. 我公司从银行贷款可以用来还债吗

银行没那个闲心考核具体用途,你房产证办下来了,可以根据评估价贷50%左右的款,5万肯定能贷出来的。

4. 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折旧和摊销从账务处理上来说,都要进成本费用,是利润的抵减项,但实际上在当期并没有真正为此而发生现金支出。所以这是企业除了利润以外还留下来的钱

5. 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未分配利润、折旧费、其他收益。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折旧费指根据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剔除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因素,按照规定的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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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偿还贷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

这是最为普遍的还款方式,一般银行也会推荐借钱方采纳这类方式还款,由于这类还款方式的还款额每月都一样,方便记忆,借钱方也便于安排收支,适合收入稳定的借钱方。不过,由于利息不会随本金的偿还而减少,正因如此还款总利息相对较高,且银行资本占用时间长。

2、等额本金还款

这类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还款来说能节约许多利息,不过前期所要偿还的金额较多,所以前期还款压力较大,不过还款压力会逐月递减,适合经济收入较好的借钱方。

6. 贷款还债算是资金周转吗

怎样都可以算的!这个只是个名义问题,

7. 银行贷款资金偿还和责任划分

会叫你偿还,他也有责任

8. 无力偿还贷款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法人贷款无力偿还后果: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