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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资金互助让贷款不在

发布时间: 2021-07-15 06:58:38

❶ 欠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贷款还不了怎么办

贷款的的钱不还的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❷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可以贷款给外乡人吗

贷款条件三非不能贷,1.户口是外地的2.工作是外地的,3.来本地工作不满半年的以上条件全部不符合也贷不了款

❸ 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内部社员借款不还,法院受理吗

只要去起诉,按新的司法解释以及立案登记制度,符合民诉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是要受理的。

❹ 资金互助合作社跨地区放贷合法吗

好像没有详细规定区域的条例,只要是合作社的社员就能放贷,这要看你能不能夸区域吸收社员。吸收社员的标准一般会在合作社章程里边有规定。农商互动提醒资金安全风控要谨慎。

江苏管理办法节选
三、规范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设立登记与经营范围
(一)严格设立条件。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应在乡镇(涉农街道)以发起方式设立。其名称由所在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依次组成。设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500万元人民币;
2.至少有一个主设立人,主设立人应当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出资实力,诚信状况良好,持股比例不低于25%,同一主设立人只能发起设立一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3.有5名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起成员;
4.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且适当的经营场所;
5.主要负责人(理事长、经理)无不良记录且具有5年以上经济工作经历。
(二)规范注册登记。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参照《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意见规定,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应当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不得作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登记。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主设立人申请注册登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时,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审慎原则,对主设立人资格、章程经营范围等进行指导,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三)明确业务范围。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吸收社员互助金、向社员发放互助金;
2.为社员提供信用担保合作;
3.为社员提供购买国债、金融债券、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和代办缴费等代理业务;
4.其他合法资金互助业务。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向非社员发放互助金;
2.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资金;
3.进入资本市场从事股票、债券等交易;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业务。

❺ 村书记跟别人合作开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未注册登记前、做出放贷是不是违法行为

个人性质的不是违法,如果以单位名义就违法了

❻ 我是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社员,我能担保和贷款吗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不得以该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❼ 贷款平台不在本平台直接贷款 而是通过第三方平台让客户贷款 是不是骗子

这个不能说是骗子 现在很多平台都是中介的 不过我得提醒你 不要去借网贷 很坑的 一不小心就上不了岸了 以贷还贷 真的会很惨 我已亲身体会 现在还没上岸

❽ 请问这话错哪儿农村资金互助社可以向非社员吸收存款,但不可以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

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不得以该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前半句错了。

❾ 资金互助社贷款有那些规定

(1)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吸收社员存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2)农村资金互助社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应由属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捐赠人身份和资金来源合法性进行审核;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应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审慎条件。 (3)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应主要用于发放社员贷款,满足社员贷款需求后确有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 (4)农村资金互助社可以办理结算业务,并按有关规定开办各类代理业务。 (5)农村资金互助社不得向非社员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不得以该社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