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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房屋组合贷款流程

发布时间: 2021-06-22 18:53:44

㈠ 组合贷款买房流程是什么样的

组合贷款购房流程

一、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

二、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三、前往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四、前往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五、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六、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七、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1)建行房屋组合贷款流程扩展阅读:

一、申请组合贷款材料

1、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3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和本人那页)

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2份)

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

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2份)

7、私人印章(已婚者需要夫妻双方各一枚)

8、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

9、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1份)

10、商业贷款合同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应先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由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相关证明材料代借款人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3、公积金受托银行经审核,书面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期限等,同时通知商业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贷款金额用转帐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㈡ 关于组合贷款买房流程

目前常见的房贷方式有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三种。公积金贷款因其利息低,是购房者首先考虑的对象。但由于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额度有限,商业贷款利息又相对较高等原因,多数人会选择组合贷款。

那么选择组合贷款应遵循什么原则?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又该如何办理呢?看看下面内容吧。

一、选择组合贷款应遵循两原则

1、组合贷款的最优组合原则,如果购房者选择了组合贷款,要做到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比商业性贷款要优惠,可以节省更多利息;

2、首期付款的宽松原则。首期付款不能把手头的现金用完,以免因为贷款批不下来,影响房屋款项的缴纳,不过这也需要和个人承受能力相结合。

二、申请组合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借款人具有合法的身份,也就是说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

2、借款人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这点根据区域不同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可以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办理组合贷款。

三、办理组合贷款的具体流程

1、借款人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供贷款资料,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2、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资料,前往贷款行申请配套个人住房贷款。

3、贷款行受理之后,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借款人资信、职业、收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借款人答复。

4、贷款行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其中会有两种担保方式可以选择,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6、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7、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划款扣款协议书》。

8、贷款行按照《划款扣款协议书》将组合贷款划入借款人制定的银行账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理组合贷款的相关知识,希望帮您早日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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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组合贷款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查档→评估→签署房产买卖合同→银行面签→公积金批贷→商业银行批贷→银行出具承诺书和监管协议→过户→缴税、领证、抵押登记→放款(先公积金放款,再商业贷款放款)。


㈣ 组合贷款当中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第二步: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第七步: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㈤ 建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有哪些

申请建行个人组合贷款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近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㈥ 购房组合贷款建行需要什么手续

3万的商贷你可向亲朋借,或用车,提供担保向银行消费贷款

㈦ 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在购房的过程中,办理贷款往往是最让购房者头疼的事情,一来,贷款比较复杂,二来,一不注意,就要多付出很多的钱。所以,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就成为很多购房者急需了解的买房知识。那我们怎样办理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假如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无条件同意一次支付及期月还款额(非全部偿清),经办行应同意办理;但借款人提出对提取支付要求给予补偿时,经办行应劝导借款人将提前支取数额开空帐户,由经办行按月扣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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