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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济南市二次提取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1-29 07:38:58

⑴ 济南市公积金如何提取

1、首先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应该按照自己的用途准备好相关资料,比如说要买房,那就必须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

2、准备好相关资料之后即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公章。

3、 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4、 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盖了章的提取审批表转交给职工,职工可以以此为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1)济南市二次提取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⑵ 第二次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回答如下:
1、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后,可以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
2、提取手续:携带贷款合同、还贷卡(或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配偶公积金也要提取的话,还要带上结婚证、身份证、配偶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贷款银行或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3、提取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A、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择。
B、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1500元,提取1.5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

⑶ 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不管是第几次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材料如下:
1、如果已婚的话,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
3、如果有房子的话,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副本。
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证明。
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的话还需要带上相关的低保证明。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副本。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⑷ 济南用商贷买二套房可以取出公积金用吗

可以的。
公积金贷款买房注意事项:
1、公积金贷款之夫妻贷款: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的。
2、公积金贷款之二套房: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如第一套购房就使用了,公积金贷款在尚未还清前不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不会被认为是第二套房产仍会视为首套住房按其政策操作。
3、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4、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5、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6、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7、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8、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⑸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1.你们是按揭贷款购房吗?只能是有贷款的才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我们宁波是这样规定的,不知你们那儿的规定是否一致。

2.以后提取需带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及还贷证明(或还贷的存折),当然还要带上单位开的公积金提取单

3.因我先生的公积金无法提取,所以以前我只提取自己的。如果提两人的是否还要带上结婚证明。另外,办理手续我想一个人去就行了吧?

4.不放心的话,可以先给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打个电话咨询下.

(5)济南市二次提取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

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⑹ 在济南没贷款第二次可以全提公积金么

在提取公积金前要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细则,知道哪些情况下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个人是否符合其中的条件。
公积金提取通用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重大疾病治疗。

⑺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需要什么手续

1,你可以拨打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的客服电话进行详细的咨询;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1,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2。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 3。公积金最高贷款从今年7月1日由40万调整到60万。最高贷款年限30年。 4。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人年龄不得超过70岁。 5。公积金贷款根据贷款人每月单位缴存额和缴存比例贷款。(因为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直接体现工资的多少和还款能力) 6。公积金贷款需要公积金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房子(看房子的格局、面积、楼层、小区环境、房屋年代及装修等)最后按评估价的6-8成贷款。 7。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个人无法提取。一手房提取需要购房合同、(首付发票、借款合同)、二手房提取需要(产权证、契税票)、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以上证件以各地政策为准。 8。公积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少数地区半年提取一次。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要买房或房屋装修才可以提取。(房屋大修必须要建委的批复。装修细目的正式发票。提取款额不能超过装修款额) 9。公积金贷款已经实施属地划分。(意思就是在哪买的房子就在房屋所属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10。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从公积金贷款,并不是银行,银行只是受公积金委托放款和还款

⑻ 济南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有什么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政策原文: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监会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建金[2015]19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征求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同意,自5月25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一)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租房房租政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共租赁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提取时间及额度:职工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职工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二)所需要件: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三)其他所需申请材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