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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朋友信用社贷款担保人

发布时间: 2021-11-18 15:14:15

❶ 朋友在农村信用社的6万元贷款逾期3个月没还上,作为担保人的我会承担什么责任,会进黑名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证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像你这种情况要看你用什么提供保证的了如果以工资或存款做为保证则信用社用权冻结你的工资账户和存款,如所提供的保证无法归还贷款则银行可能会对你提起诉讼那你就进入信用系统黑名单了,以后再办跟信用有关的事就很困难了,如办贷款、贷记银行卡。所以建议你和你的朋友商量下把贷款还了,如果你朋友资金实在太紧,可以还完了再贷款周转,但鉴于贷款已经逾期三个月了,我估计很难再贷出来了。

❷ 我朋友在信用社贷款我做担保人。一年后朋友没还款也没有倒条更换担保人。我该负责任吗

你应当承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果你注明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方式,则承担债务人被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完毕后没有偿还的债务部分的还款责任。这是一种补充责任。如果没有注明一般保证责任方式,那就应当和债务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你都要承担。

❸ 朋友办理信用社易贷卡,需要我做担保人,这对我以后去银行贷款有影响么

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朋友不还款,你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分两种情况,一是朋友正常还款,不影响你继续贷款;二是朋友正常贷款尚未结清,如果你个人名下或企业名下已有不少贷款,担保属于或有负债,银行进行授信在判断时,会将你担保的贷款一并计入你的负债,这样会影响你的资产负债率和收入还贷比。

❹ 信用社贷款担保人什么条件

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 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4)朋友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扩展阅读: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

也同样具有约束力。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

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贷款经营的灵活性信用社贷款经营的灵活性,是指信用社在党和国家政策、法令和计划指导下,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

❺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担保人)有关责任。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贷款到期银行没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

担保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追回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30日内没有主动偿还的,银行可以同时或者单独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5)朋友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扩展阅读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❻ 信用社贷款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

这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债务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债务再向保证人追索。其次,看你们三人的担保是分保还是联保,即三人分别承担其中部分金额的担保,还是每个人都对全部债务担保。如果是分保,您只需承担您担保那部分金额的保证责任,如果是联保,而且您是三人中经济实力最强的,有可能先执行您哦。

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您可以看一下当初的保证合同),因此估计连带责任是跑不了的了。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你们几个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真符合这一条,您朋友的房子还不能动呢(除非是在您们担保的同时,他的房产也作了抵押,但看您讲的情形好像不是这样),如果动,银行还要给他们找个更小的临时住所,银行也会嫌麻烦而不申请执行他的房产。

通过银行接受您和您的两位朋友作为保证人的情形看,说明银行还是比较认可您们三位的保证能力。最终结果很可能是:银行申请执行保证人,法院从您们三位保证人那里执行走相应款项(本息合计),而您们三位再通过诉讼向被保证人追索。

❼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我的问题。急!!

这个没有什么合同,因为你是担保人,履行的就是自愿担保责任,意思就是如果借款人出现问题,就要求担保人还款,你再跟他要合同有什么意思呢?如果他真的出现了什么问题没有能力还款了,你拿着合同也没用。
所以说既然你自愿担保了,就有担保责任了;如果担心,一开始就不该做担保人,这种事容易出现纠纷。
另外,既然是抵押了,怎么还找担保人?

❽ 为朋友在信用社贷款担保,他只还了本金,利息没还,已经过去5年了,担保人还有担保责任吗

你好,债务方在还完债务前担保责任都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朋友还没有把钱还完,你就有就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的话你就没有帮他还贷的义务,但是你有义务帮助银行催缴贷款。如果是连带担保,一旦你的朋友还不上的话,你是要负连带责任的,就是说银行会找你还。一般担保需要在担保书上注明,没有注明的法律上默认为连带担保。所以请赶快把你的担保责任书拿出来看看是什么类型的,好早作打算。希望对你有帮助。

❾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

当然由A还贷,无论A与B的纠纷如何,A在本关系中,主合同是A与信用社签订的,A把钱给了B,那是A与B之间的纠纷,与本债权债务没有直接关系,A如果没有能力偿还,那么A的抵押物就要被拍卖偿还,不够部分如果A仍没有能力偿还,那么就要担保人偿还。然后与信用社的债权债务关系消除。
A与B以及A与另一人的债权债务关系,首先如果另一担保人替A向信用社还了贷款,那么A就要向另一担保人还钱,如果B与另一人在担保关系中是连带担保责任,那么B同时也负有向另一担保人归还应属于B自己担保的部分。另一担保人获得了自己偿还信用社的钱,那么与另一担保人有关的债权债务终止。
A与B的纠纷就是如果A借钱给B的时候订立了还款日期,那么如果还款日期是在信用社还款日期同时的话,A欠B的抵押物的债务关系与B欠A的钱可以抵消,不足部分由B补足差额给A,然后A与B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