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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首付分期担保人

发布时间: 2021-11-18 08:34:06

❶ 按揭买房付了首付,签了合同,但是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

按揭贷款一般是以房屋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办理的。一般是不需要担保人的。
有些情况下,开发商也可以担保人。

❷ 你好、我想问一下首付分期的、一定要找担保人吗

可以不用

❸ 分期付款,担保人起到什么作用

担保人起保证借款人不还款时的担保作用。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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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

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债权人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并经法院强制执行,这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项权利,保证人既可以选择行使,也可以将其放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不管保证人的主观意志如何,保证人均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权利的。

❹ 按揭贷款为什么还要担保人

只要买的是正规的商品房都不用担保的,
因为这个房子本身就可以贷款,当还不了月供的时候银行有权收回住房,
你需要的就是准备一张收入证明就可以了,开发商提供按揭银行的收入证明,
这个有专门的格式,找他们要, 在上面盖个章,填一下个人资料,就可以了,
还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
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就可以了,非常简单.

❺ 个人贷款担保人都需要什么手续

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手续?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❻ 付了首付,找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怎么办

用自有或第三人的国库券、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即可。

以廊坊市为例,依据《廊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担保条件的借款人,“中心”应当提供住房贷款: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的,用所购房产作抵押。

借款人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用其他产权无争议的住房做抵押。借款人用自有或第三人的国库券、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借款人有“中心”认可的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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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保证期内发生借款违约,由受托银行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以借款合同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为限。

2、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自贷款申请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后5年,不足30年的,其贷款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止。用所购私产住房做为抵押物的,住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