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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银行贷款20万到期还不上担保人会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21-07-31 11:57:48

A. 银行贷款担保到期还不上有什么后果.

首先,贷款到期后,银行会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法院判决后,银行会在判决生效、超过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比如查封你和担保人的房产,冻结你和担保人的银行账户,扣押你和担保人的车辆或其他物品等等。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五条(禁止查封的财产)规定:
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及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B. 银行贷款还不上多长时间会拉入黑名单

若您在中行办理商业贷款,最晚在还款日当天中行营业结束前将款项存入还款账户,就保证能扣到款。
如超过最晚还款时限,由于每位客户贷款情况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建议您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确认贷款是否正常扣款及是否产生了逾期记录。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C. 做担保人被列入黑名单,如果借款人都没还钱,担保人也没能力还,那么担保人是不是会被银行永远列入黑名

做担保人被列入黑名单,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没能力还,那么担保人会被银行永远列入征信记录,也就是俗称的征信黑名单。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所以,如果欠款一直没还,欠款人和担保人的逾期信息会一直保存在征信记录上。

(3)银行贷款20万到期还不上担保人会黑名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D. 农村信用社贷款20万到期还不上,怎么跟银行沟通才能不连累担保人呢

你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20万元,到期还不上了,那么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也有还款的义务,要想不连累担保人,只能尽快还款。
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中,债务人到期没还债权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因此担保人是具有还款义务的,但是这一还款义务也是进行限制了的。更多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担保人要还钱吗?
借款人没还钱,担保人要还。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

二、还款义务是怎样
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冻结工资等方式。

法律依据:《担保法》规定,贷款申请人无还款能力或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也就是担保人)追索,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担保人无还款能力,银行会拿担保人的财产作为抵值。包括有价值的物品、房产、工资等方式。

三、担保人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担保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我并不建议您轻易当他人的担保人。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担保人要还钱吗,还款义务是怎样的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 银行贷款到期还不上担保人主动申请法院拍卖自己的房,担保人会不会进黑名单

会进黑名单。贷款人和担保人都会进黑名单的。

F. 银行贷款 贷款人还不上 担保人也还不上 担保人会坐牢吗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G. 信用社贷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担保人会不会被拉入黑名单。

如果你久拖不还,银行先发一个催收还贷通知,通知期限一到,你依然没还,这时银行会给担保人发一个还贷通知,在这期限,担保人和你都没有还,银行会起诉的,这时你为第一被告,担保人为第二被告。

善意地提醒你一下,当你和担保人接到起诉通知后,这期间千万不要转移任何财产(包括现金),也不要大量挥霍现金。当然你和担保人都有足够偿还的情况下可以做那些事情,如果没有,那么千万不要做,否则你和担保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你尽量把此款还了,否则面临很多事情,比如,你不能坐飞机、不能住星级酒店、夜总汇、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不能买贵重东西(包括衣服、裤子、袜子、帽子、内衣内裤);不能参加各种需要送礼金礼品的晏席等等;更可怕的事就是基本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你的范围必须是在你现在居住的城市,如果你要出行,你得提前向法院报告……总之一切都很痛苦。

如果你还的款不够银行的贷款,那么担保人接着偿还,如果你和担保人都无法偿还,这时法院会清算你和担保人的财产,拍卖后的钱继续还贷。如果都还不够,这时法院会让你和担保人共同定一个还款计划,也就是说你和担保人现在每月都会向银行缴纳一笔贷款,直至还清为止。

特别提醒:从此以后,你和担保人的信誉度降成了永远贷不了款了。另::你们的配偶、子女将会受到牵连,比如以后他们需要个人信用贷款这种,那么此贷款品种永远地与你和担保人的家庭说再见了。

朋友及时还贷,有了信誉度,比什么都强,特别是在第二次,第三次贷款时,不但额度可以加大,而且期限还可以延长,不要为了一时之念毁了终身。

祝生活愉快!!

H. 贷款永久不还担保人永久黑名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应答时间:2021-01-1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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