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資金 » 流動資金貸款可以繳增值稅么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流動資金貸款可以繳增值稅么

發布時間: 2021-05-06 13:01:59

A. 流動資金貸款需要提供增值稅發票嗎

流動資金貸款,有的銀行要求提供增值 稅發 票和合同;有的銀行只要求提供合同,不要求提供發 票。這需要看具體銀行的規定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按貸款方式可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其中擔保貸款又分保證、抵押和質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為逐筆申請、逐筆審貸的短期周轉貸款,和在銀行規定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短期循環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作為一種高效實用的融資手段,具有貸款期限短、手續簡便、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的特點。

B. 委託貸款業務如何繳納增值稅

首先我們需要知道什麼是貸款。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的通知實施辦法中有規定: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從規定中我們很清楚低知道,委託貸款業務收息方取得的收入,屬於利息收入,不屬於投資收益,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
如果收息方是小規模納稅人,按簡易徵收率3%計繳增值稅;如果收息方是一般納稅人,按6%稅率,確認銷項稅額。至於是否可以抵扣,我們來看看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情況:根據財稅〔2016〕36號文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很顯然,向銀行支付委託貸款的手續費不在以上范圍內,所以,不論是收息方還是付息方(小規模納稅人除外),取得銀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抵扣進項稅額。

C.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有哪些

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的項目有: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 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所附的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

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

(1) 貸款服務。

(2)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3) 保險服務。

(4) 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指為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且收取費用的業務活動。包括提供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信用證、財務擔保、資產管理、信託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台)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務。

3.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身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人身保險服務,是指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財產保險服務,是指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活動。

4.金融商品轉讓。

金融商品轉讓,是指轉讓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業務活動。

其他金融商品轉讓包括基金、信託、理財產品等各類資產管理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的轉讓。

請參考

D. 詳解金融增值稅新規:如何繳納增值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四條規定的「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2017年7月1日(含)以後,資管產品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以資管產品管理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對資管產品在2017年7月1日前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未繳納增值稅的,不再繳納;已繳納增值稅的,已納稅額從資管產品管理人以後月份的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
很多金融產品以前都是交營業稅,是根據機構整個的營業額,乘以5%統一增稅,現在改成增值稅後,每一個業務都要收取,每個業務結構不一樣,有進項、銷項等,和以前的方法不一樣,因此給金融業務帶來的影響不一樣。
一、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計算:以股票為例
(一)如何確定股票的買入價確定股票買入價時,是否扣除股票持有期間的股息?增值稅目前沒有固定,但是可以參考營業稅的規定。《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16號,以下簡稱16號文)規定,股票的買入價,按照購入價減去持有期間的股息紅利的余額計算確定。
(二)如何計算轉讓股票的銷售額假定A公司2015年4月購入一隻股票,2016年5月轉讓。購入價是100元,持有期間取得股息5元,賣出價是120元,支付傭金和收付費2元。則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是:銷售額=120-(100-5)=120-95=25
(三)如何計算銷項稅額銷項稅額=25/(1+6%)*6%=1.415
二、金融商品轉讓增值稅計算:以債券為例
(一)如何確定債券的買入價 在確定債券買入價時,是否要扣除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關於債券買賣業務營業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0號,以下簡稱50號公告),明確規定,在確定購入價時,應扣除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但是根據營改增後的規定,不應自買入價中扣除利息。因為,在營業稅時,持有期間的利息,在轉讓前,是不征稅的。但是,營改增關於貸款服務的稅目注釋規定,金融商品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也就是債券持有期間,只要取得利息,就應該繳納增值稅,因此,在轉讓債券時,不應再自購入價中,扣除持有期間的利息,不然就重復征稅了。當然,沒有徵收過營業稅的利息,應該自購入價中扣減。
(二)如何計算轉讓債券的銷售額A公司2017年8月轉讓債券收入100,該債券是2015年9月購入的,購入價是60元,2016年1月取得利息5元,利息收入沒有繳納營業稅,2017年1月取得利息6元,繳納了增值稅。A 公司2016年金融商品轉讓虧損15元,2017年8月之前,當年轉讓金融商品虧損15元。則轉讓債券的銷售額是:銷售額=100-(60-5)-15=100-55-15=30
(三)如何計算銷項稅額30/(1+6%)*6%=1.7

E. 流動資金貸款能否用於支付稅費

能。
流動資金的特點:
1.流動資金佔用形態具有變動性;
2.流動資金佔用數量具有波動性;
3.流動資金循環與生產經營周期具有一致性;
4.流動資金來源具有靈活多樣性。

F. 流動資金貸款可用於購買支票、交銀行利息或者交稅嗎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客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臨時性、季節性的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或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滿足生產經營過程中長期平均佔用的流動資金需求的貸款。
可以用來購買用於購買支票、交銀行利息或者交稅

G. 流動資金貸款能用於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納稅人採取預售方式銷售房地產的,對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稅務機關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之後辦理納稅清算後,多退少補。
參考:http://www.dongao.com/cjks/jjfjc/201504/232025.shtml

H. 流動資金貸款可以支付工資、支付稅金嗎請銀行審批人員或專業人士回答,謝謝

根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日常生產經營的本外幣貸款。」
所以只要是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支出都可作為流動資金授信的用途。一般包括如購買原材料、日常經營周轉、支付工資等等。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工資屬於「日常生產經營」,因此可以用於支付工資。
即便是使用貸款資金用於購買商品,實際商品的價格是含稅的價格,實際也支付了稅金。稅金也屬於日常生產經營中的正常支出。

I. 企業用流動資金貸款套現要交稅嗎

一.如果是企業向銀行貸款是不需要交納稅款,正規的講:貸款額可需要繳納的印花稅,公司貸款最主要的是驗資報告。
二.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需要提交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國地稅證件;
4、開戶許可證;
4、貸款卡(到人民銀行領申請表,再到企業基本結算戶經辦銀行蓋章);
5、連續兩年已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
6、最近一期未審計月度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