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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家庭農場合夥人挪用貸款資金

發布時間: 2021-09-26 20:02:35

① 融資機構負責人挪用貸款企業資金進行貸款企業之間還款,犯法嗎

你好,融資機構的負責人,用貸款企業的資金,進行過橋處理,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

② 結合案例說明貸款因何被挪用;貸款挪用的主要形式。

因增加註冊資本和支付股權受讓而挪用。其中增加註冊資本挪用了A行1.48億流動資金和B行1.79億流動資金,貸款用途明顯不符,屬於挪用;銀行信貸資金不能用於股權受讓,該公司卻將2.20億元資金用於股權受讓,屬於挪用。

③ 合作夥伴欠銀行貸款共有資金被劃走致使自己資金拿不回來,在不知情合夥人有欠銀行貸款情況下屬詐騙行為

1、你所描述的事實是:與合夥人合作完成一項工程後,工程款支付方將款項打在合夥人負有個人債務的銀行賬戶上,該銀行將工程款劃走,致使你應當依合作協議而取得的工程款的權利受到了損害;
2、你可以合作協議要求合夥人支付給你應得的工程款,並就此要求合夥人承擔相應的(自應當獲得工程款時起至訴訟時止)同期銀行利息損失。

④ 如何判定挪用貸款用途

借款人挪用貸款,是指取得貸款以後,沒有按照借款申請或借款合同約定的資金用途使用,挪作他用的行為。

借款人挪用貸款是個普遍的問題,通過目前的受託支付、資金監管很難有效,債權人只能在一定范圍內實施監督,對借款人提出要求。

挪用信貸資金危害嚴重,即掩蓋了真實的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又迷惑了債權人的審查監督。實踐中,債權人可以通過調查並驗證真實的借款用途來判斷,以及近期(借款前後3-6個月)有沒有大額投資、有沒有大額資產采購、有沒有大額將到期或已經到期的負債,同時,還要以通過審查借款人的銀行流水(企業對公流水、企業主個人銀行流水及主要股東或財務人員的個人流水)發現蛛絲馬跡。

一旦發現借款人有上述跡象(如存在近期大額采購資產又不能說明采購資產的資金來源),債權人就立即停止借款流程。

如果是借款發生之後發現借款人有挪用資金的行為,一般是採用實施罰息的辦法,同時要求借款人整改,歸還挪用的信貸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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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朋友向銀行貸款和人合夥開了家公司,但是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挪用了貸款,後因挪用貸款無力償還被銀行起訴

如果他挪使用公司款項用於個人購買土地,有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你可以試著到公安報案。
但鑒於對方在公司的特殊身份,如果公安不認定為刑事犯罪,你可以考慮以公司管理者侵犯公司和股東利益為由到法院起訴。

⑥ 挪用專項資金違反了什麼規定

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那麼,挪用專項資金違法了什麼規定呢?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根據《決定》(註:此《決定》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違反公司法的犯罪的決定》)第十一條規定,公司和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職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資金罪。實施《決定》第十一條規定的行為,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為進行非法活動,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挪用本單位資金案發後,人民檢察院起訴前不退還的,依照《決定》第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八十五條[挪用資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挪用專項資金違法了什麼規定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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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合夥人之間的借款糾紛如何處理

合夥人個人之間的相互借貸並出具借條,即使借款被用於合夥事務,也不影響借款關系的成立。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一方將金錢出借給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還本金並支付利息的民事行為。《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一條規定了民間借貸的主體:「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條規定:「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判斷是合夥糾紛還是民間借貸糾紛應從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分析。借款合同中貸款人的義務是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將一定數量貨幣借給借款人處分,借款到期後,貸款人有權依照約定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而在合夥協議中,合夥人履行了自己的出資等相關義務後,有權按照合夥經營的情況獲得相應的盈餘分配,即獲得相應的利潤。

⑧ 投資款被挪用屬於詐騙嗎如果不屬於 這屬於什麼

挪用共同投資款可能會涉嫌詐騙。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知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金融詐騙罪的立案標准

1.在為金融詐騙罪非法佔有目的設立的相對確定的判斷標准中,將控制條件作為第一層面的判斷標准(即通過對行為人控制或者准備控制他人財物的行為的合法性分析,首先確認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可能性),將失控條件作為第二層面的判斷標准(即考察其心理上對使財物完全脫離權利人的有效控制是否具有明確的追求,以此作為決定性條件),基本形成了一個完整的判斷體系。

2.數額在公安機關對金融詐騙犯罪進行查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否具有特定的數額是決定是否作為詐騙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標准。2001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以下簡稱《追訴標準的規定》),對於金融詐騙犯罪和經濟犯罪中涉及到「數額」的犯罪基本都作了具體的規定,達到這一數額的,才能構成刑事犯罪立案、追訴,追究刑事責任;未達到《追訴標準的規定》中的數額的,不構成刑事犯罪,只能作為一般違法行為追究相應的民事或行政責任。

3.金融詐騙的犯罪主體修訂後的刑法只規定了單位可以成為四種金融詐騙犯罪行為的犯罪主體。單位是金融活動的主要主體,如申請貸款的多為單位,信用卡有單位卡和個人卡兩種,在投保和有價證券(如股票)交易中,以單位為大戶。因此,完全存在單位進行貸款詐騙、信用卡詐騙、保險詐騙、有價證券詐騙的可能。而且,單位貸款的數額,信用卡中單位卡數額,大戶的證券交易、單位投保的數額遠非個人能比。因此,一旦發生詐騙,危害性更大。修訂後的刑法沒有規定單位成為這四種金融詐騙的主體,不能不說是立法的疏忽,建議立法時予以完善。

4.金融詐騙的主觀要件金融詐騙犯罪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且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故意分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金融詐騙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因為:

a.間接故意不存在犯罪目的,而金融詐騙是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

b.從金融詐騙行為方式來看,詐騙人必須實施欺騙手段。如果行為人在採取欺騙手段時存在漠不關心的放任態度是不可能使人上當受騙的。

c.金融詐騙犯罪故意產生時間有先後之分。只有產生詐騙故意並實施詐騙行為,才能以詐騙犯罪論處。如果將詐騙時間提前至剛剛開始進行金融活動之時,據此認為此時行為人對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顯然是不妥的。因此,金融詐騙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

⑨ 合夥做生意的錢,是合夥人貸款出來了的,然後回錢的時候,被合夥人還貸款了

這個要看你們內部是怎麼協議的,
如果說對方給予還款的話,你們可以自己內部協調一下。
比如說她這次拿了錢去,還款那麼下次再有了,收益他就不能拿了。
如果公司規模不大的話,就不用太講究這些東西,自己協調好了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