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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縣支行貸款審批權

發布時間: 2021-10-17 12:52:03

Ⅰ 銀行的貸款審批權在支行還是分行

一般情況下貸款審批權支行、分行都有,
支行有一定限額,
超過限額報分行審批。
現在也有些是銀行是集中到分行審批模式。

Ⅱ 鄉鎮農商銀行貸款需要到縣里審批嗎

你好,在鄉鎮農商銀行辦理的貸款,是統一交到縣市一級支行網點信貸科審批的。

Ⅲ 書上有提到貸款時,需報有權審批人審批,這個報有權審批人是什麼意思,求解!

每個銀行都有自己的有權審批人的,比如一家支行行長審批許可權是200萬,如果你的貸款是200萬以內的,支行行長就是這筆貸款的有權審批人了。不過具體要看銀行的組織結構是怎樣的。

Ⅳ 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批許可權上收是什麼意思

這個要先弄明白國有商業銀行的機構設置才行。
以全國性的大國有商業銀行(比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為例,其機構設置以權利大小化分分別是:總行——總行下設省分行——省分行下設市分行(或地州一級分行),這一級分行又稱「二級分行」——二級分行下設縣支行(或二級支行,二級支行一般直接受二級分行管轄,許可權小於縣支行)——縣支行下設辦事處(許多縣支行並無辦事處)。
一般情況下,企業或個人申請貸款都是先向縣支行一級遞交申請的,縣支行接受申請後,會先展開貸款調查,如果調查認為可以貸款,就可以發放貸款了。
但是,由於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經濟轉型期,社會上出現了大量「懸空」銀行貸款的惡性案例,使銀行貸款遭受慘重損失。此外,縣支行一級的機構由於其特殊的環境,往往無法「拒絕」地方政府的一些超出貸款規定的要求,所以,各國有商業銀行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葉起,即逐漸收回了縣支行一級直接審批貸款的權利,把貸款的審批權上收到二級分行,後來,又逐漸上收到了省分行。截至今日,差不多所有的縣支行都沒有權利直接審批貸款了,它們有的,只是貸前調查權利。不但是縣級支行,甚至許多二級分行都沒有審批貸款的權利了。
實際上,在具體的操作中,還有許多很復雜的規定,這個就不是一兩句話能說得清楚的了。

Ⅳ 銀行貸款審批流程是怎樣的

您好,審批的流程,支行審批部審批------支行長簽字-------報分行審批--------分行行長簽字--------出批貸函,有疑問聯系我,聯系電話見用戶名

Ⅵ 縣域支行派駐信貸業務獨立審批人應如何有效履職

摘要:信貸業務獨立審批人是指根據行長授權,專職獨立從事信貸業務審批的專業人員。作為信貸審批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總行對此予以高度重視,並出台了專門的《信貸業務獨立審批人管理辦法溉按照審批體制改革要求,對業務量較大的縣域支行派駐獨立審批人,由獨立審批人集中審批信貸業務,以使決策更加貼近市場、貼近客戶。為保障該項制度的穩妥推進,發現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積累管理經驗,分行選定了一部分條件成熟的縣域支行作為審批體制改革的試點,推行信貸業務獨立審批人派駐制度。作為首批被派駐的縣域支行信貸業務中級獨立審批人,

Ⅶ 縣支行行長有沒有權力特批100萬貸款

支行行長是否有權審批100萬元的貸款,應該以上級中心支行關於貸款審批事項中的相關規定為准。
貸款的項目不同、性質不同、抵押與質押的形式不同、金額大小不同、使用期限不同等等情況,都會對貸款的審批許可權產生影響,因此,上級分行和中心支行對會對貸款的具體操作制定出詳細具體的規定。

Ⅷ 縣級中國銀行行長有審批貸款特權嗎

目前無法確認您的具體情況,建議您咨詢貸款經辦銀行。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Ⅸ 農業銀行縣級行有貸款審批許可權嗎

供參考:隨著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和經營戰略的轉移,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越來越窄,嚴重影響著縣域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為探究其原因,人行元氏縣支行對元氏縣中小企業融資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企業管理不規范。部分企業管理理念陳舊落後,家族式的管理現象嚴重,請專家、聘能人的思想意識極為薄弱,嚴重地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發展;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和財務報表普遍失真使金融機構無法判斷其真實的經營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企業的融資渠道;個別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缺乏良好的信譽度,使得金融企業背上了沉重的不良貸款包袱,挫傷了金融企業信貸支持的積極性。 2、國有商業銀行貸款許可權上收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形成矛盾。國有商業銀行卻普遍收縮在縣域地區的經營陣地,機構大量撤並,並上收經營管理許可權。 3、上存資金及郵政儲蓄的分流造成縣域資金的外流。隨著商業銀行經營體制的改革及農村小城鎮建設、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等對資金的剛性需求不斷增強,資金外流的趨勢有增無減。一是縣域郵政儲蓄成為縣域資金外流的渠道之一。截至2008年底元氏縣郵政儲蓄銀行存貸款比率為0.5%。這些資金除發放少量質押貸款及小額貸款,保留部分支付准備金外,其餘全部上劃其上級郵儲銀行管理;二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體制的改革,商業銀行貸款實行集中管理,致使縣級支行貸款功能逐漸萎縮,成為實際上的大儲蓄,資金大部分上存,造成縣域資金的外流。截止2008年末,元氏縣資金外流佔全縣各項存款余額的44%。 4、縣域經濟擔保體系不健全,政策支持力度不夠。一方面,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小而分散,缺少區域性的再擔保機構,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風險補償機制有待完善;另一主面,各級政府財政投入少,沒有形成有效的中小企業擔保體系資本金補充機制,擔保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較弱。 5、銀行信貸管理一定程度上偏離了中小企業實際需求。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准入企業的條件高,且貸款許可權基本上收到其上級行。如中國銀行除存單質押外縣支行無審批權;盡管農業銀行新開辦縣域小企業貸款和個人生產經營貸款等業務,借款人即使能夠提供合法、足值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物,滿足近兩年銀行信用等級分類無不良貸款等項硬性條件,仍要以上級行審批為准。信貸許可權過度集中使得基層銀行資金規模受限,貸款失去主動性,難以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 6、服務中小企業的政策環境亟待改善。中小企業本身規模較小,起點低,應是鼓勵和扶植的對象,但實際情況是,中小企業的名義稅率雖然低,實際稅負反而高。中小企業所得稅多執行核定徵收,有些虧損的中小企業本無應納稅所得額,按核定辦法卻徵收所得稅等等,不合理的稅負不利於中小企業發展。另外,行政審批收費過高也加重了中小企業負擔。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建議 1、企業要加強自身建設,實行科學規范化管理。一是企業要加強「自律」,把誠實守信與產品質量作為最重要的生命線,打造良好的企業信譽;二是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注重信息的採集,實現企業的穩健發展,防止盲目投資造成的損失;三是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健全財務制度,真實反映經濟運行結果,樹立正確的信用觀念,堅決克服惡意逃廢貸款短期行為。 2、地方政府要採取有力措施,整治縣域經濟發展軟環境。一是地方政府要下大力氣整治社會信用環境,重塑社會信用基礎,改變以往在處理銀企關系時單純從地方企業和局部利益出發的做法,切實維護金融債權,增強金融機構信貸投放的信心,更好地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二是深入創建金融安全區,防止新增逃廢債的發生,維護金融債權。三是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完善信貸中介服務,建立運轉有效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解決其貸款難問題,為縣域中小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四是對產業發展龍頭企業、科技含量高的新興企業貸款,地方財政給予貼息扶持,以幫助其發展壯大。 3、人民銀行、監管局要引導、推動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監管局應對不利於中小企業貸款的條款進行梳理,擴大融資供給,通過立法使民間融資走向合法化和規范化。人民銀行要通過舉辦項目推介會等方式引進外地金融機構,增加對本地機構競爭壓力,使其加快支持中小企業步伐;對部分會計科目進行調整,增設「中小企業貸款」科目,正確把握金融支持中小企業情況,加強監測分析。 4、增強金融服務功能,樹立縣域金融業良好形象。上級金融部門應適當下放基層金融機構的信貸管理許可權,使縣級金融機構把吸收的資金真正投入到地方經濟發展中。同時加快金融創新,不斷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引導企業推廣使用商業匯票,減緩對銀行資金運用的壓力,化解縣域經濟發展資金緊張矛盾。 5、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建立、健全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職能、作用及擔保和再擔保規則等。同時授權相關職能部門對中小企業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業務運作、擔保范圍等進行監管,強化風險防範,保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良性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