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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外管局貸款審批

發布時間: 2021-06-22 17:50:10

『壹』 上海外管局審批外債登記要幾天

不會要20個工作日這么久的,如果資料齊全沒有問題的話,一般15個工作日左右也就批復了。有時候外管局其實已經批復了,只是還沒有通知你,所以差不多時間你們可以打電話問問是否已經批復。

『貳』 擔保人購匯償還被擔保人外匯貸款時,銀行需審核什麼憑證是否需外管局審批

一、這種情況屬於境內交易,按照外匯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應當以人民幣作為擔保履約的幣種,擔保人直接交付人民幣即可,無需購匯也不得購匯;二、銀行發放外幣貸款而獲得本幣擔保資金,屬於銀行自身結售匯,參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銀行自身結售匯業務管理的通知》(匯發[2011]23號)審批後執行。

『叄』 老師您好,我們需要支付一筆境外貸款利息,不知道要走什麼程序,外管局方面需要我們提供什麼文件么

你所說的境外貸款,是外債。
這筆外債,你公司是否在外管局進行過登記?
如果正常經過登記手續,那麼,在核准件上,都會有相關記載。有一張A3的紙,正反面都是列印的。上面記錄著這筆外債的詳細信息。
拿著這紙,核准件(藍綠色),外匯登記卡,外債登記證,公章,法人章,去外管局外債科,辦理外債利息的支付手續。

『肆』 去外管局做延期付款審批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企業申請「未經確認的延期付款」列表內延期付款核准:
1.書面申請(業務申請表及《關於進口延期付款核准事項的申請函》);
2.企業上年度進口、購付匯(含延期付款購付匯)情況;
3.企業已簽訂進口合同主要條款;
4.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伍』 銀行貸款審批的流程

銀行貸款審批流程如下(供參考):
一、貸款的申請
1、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2、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借款申請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3、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4、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
5、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6、信用社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信用等級評估 ,信用社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三、貸款調查 ,信用社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四、貸款審批 ,信用社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五、簽訂合同 ,信用社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六、貸款發放 ,信用社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七、貸後檢查 ,信用社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八、貸款歸還 ,貸款到期,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資料摘自:網路經驗)

『陸』 如何到外管局申請預付貨款的外匯額度,都需要什麼材料

具體還真不知道。
我們第一次辦進出口的業務的時候,在網上操作我看額度是直接給我分的。除非你們是用了佔了所以沒了。還是直接打電話問老師吧。。

『柒』 外國政府貸款轉貨款審批手續需要多長時間

外國政府貸款的特點 政府貸款是由貸款國用國家預算資金直接與借款國發生的信貸關系。政府貸款多數是政府間的雙邊援助貸款,少數是多邊援助貸款,它是國家資本輸出的一種形式。 政府貸款通常由政府有關部門出面洽談,也有的是政府首腦出國訪問時,經雙方共同商定,簽訂貸款協議。許多西方國家為了擴大本國資本貨物出口,增強本國出口商品競爭能力,還採用混合信貸方式,即為援助和用於資助貸款國專項出口的政府貿易信貸相結合的貸款。 外國政府貸款的特點主要有: 1、屬主權外債 外國政府貸款首先是一種外債,是我國政府對外借用的一種債務。除經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審查確認,並經國務院的批准由國家統還者外,其餘由項目業主償還且多數由地方財政擔保。 2、貸款條件優惠 外國政府貸款其贈與成分一般在場35%以上,最高達80%。貸款的利率一般為0.2%-3%,個別貸款為無息。貸款償還期限通常在10-40年之間,並含有2-15年的寬限期,是我國目前所借國外貸款中條件比較優惠的貸款。 3、限制性采購 多數國家政府貸款(科威特除外)的第三國采購比例為15%-50%,即貸款總額的50%-85%用於購買貸款國的設備和技術。通常情況下不能自由選擇貸款幣種,匯率風險較大。 4、投向限制 外國政府貸款總量較大,使用時間長,便於國家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進行統一計劃,統一安排,集中使用,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其規模效益。利用外國政府貸款主要用於政府主導型項目建設,領域集中在基礎設施、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等。 5、具有政府間援助性質易受貸款國外交、財政政策的影響。 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前期管理工作規程(試行)(國發改辦外資[2006]2259號)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管理,提高外國政府貸款使用效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關於外國政府貸款管理相關規章和制度,並結合外國政府對華提供發展援助的有關政策,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適用於借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有關前期管理工作(日本政府貸款項目除外)。 第三條 財政部負責及時發布外國政府貸款信息公告,公布外國政府對華提供官方發展援助貸款規模、領域、貸款條件、采購條件等信息。外方有特定要求的,財政部將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第四條 擬借用外國政府貸款的項目單位應通過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向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提出列入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申請,並抄送所在地財政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管理企業和計劃單列企業集團(以下簡稱「中央項目單位」)直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列入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申請,並抄送財政部。 第五條 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收到項目單位提出的申請後,應徵求省級財政部門意見。雙方根據各自職能對項目申請進行初步審核同意後,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列入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的申請,並抄送省級財政部門。 第六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及中央項目單位上報的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進行審核,按季度向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和中央項目單位下達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規劃(以下簡稱「備選項目規劃」),安排外債規模,並抄送財政部。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將備選項目規劃通知項目單位和省級財政部門。列入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自規劃下達之日起有效期1年,如1年內未列入財政部擬對外提出的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清單(以下簡稱「備選項目清單」),該項目從備選項目規劃中自動撤消。 第七條 已列入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地方項目單位應通過所在地財政部門向省級財政部門提出擬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申請,並抄送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省級財政部門對項目申請進行評審,對經評審符合要求的項目,省級財政部門向財政部上報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申請,並抄送省級發展改革部門;中央項目單位直接向財政部提出利用外國政府貸款申請,並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第八條 財政部收到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項目單位的申請後,根據貸款國對項目領域的要求及貸款可用額度對項目進行審核,對符合各項要求的項目,納入備選項目清單。財政部按季度向省級財政部門、中央項目單位和轉貸銀行下達備選項目清單,並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級財政部門將備選項目清單抄送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列入備選項目清單的項目自清單下達之日起有效期1年,1年內未完成項目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的項目從備選項目清單中自動撤消。 第九條 收到財政部下達的備選項目清單後,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項目單位應按照財政部關於外國政府貸款項目采購代理公司招標的有關規定,組織或指導、監督借款人選定采購代理公司,轉貸銀行開展轉貸前期工作。 第十條 已列入備選項目清單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按程序向國家或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將項目批准文件抄送財政部金融司、省級財政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項目批准文件抄送財政部。 第十一條 對列入備選項目清單且經發展改革部門辦理審批、核准、備案手續的項目,財政部適時提交外國政府和貸款機構,並及時將外國政府對有關項目審查或評估反饋的意見通知省級財政部門和中央項目單位,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級財政部門將有關意見抄送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第十二條 對財政部已對外提出且外方未提出異議的項目,地方項目單位經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中央項目單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由國務院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不再單獨審批項目資金申請報告。 第十三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審核後批復,並抄送財政部,省級發展改革部門通報省級財政部門。項目資金申請報告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2年內該項目未簽署轉貸協議,該批准文件自動失效。 第十四條 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或由國務院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准後,項目單位及采購代理公司根據批準的內容和外國政府在評估項目時所提具體要求,並按照外國政府貸款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序進行招標采購工作;轉貸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對外簽署貸款協議,並與借款人簽署轉貸協議,其中由省級財政償還或擔保的項目,在省級財政部門確認債務或擔保責任後辦理簽署轉貸協議的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轉貸協議生效前,項目發生變更事項的,應按以下情況分別辦理相關手續: (一)項目單位發生分立、合並、被兼並或項目改由其他單位實施的,原列入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相關批復文件自動作廢,變更後的項目單位應按新項目照本規程規定的程序重新辦理有關手續。 (二)列入備選項目規劃的項目,增加外債規模及調整資金用途的,應將調整方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列入備選項目清單的項目,如調整項目類別、貸款國別、轉貸銀行或增加貸款金額,由省級財政部門核准後,向財政部申請批准調整方案。 (三)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批准後,調整貸款國別、增加外債規模及改變資金用途的,應按照本規程規定的程序將調整方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並通過省級財政部門上報財政部審核同意後辦理有關手續。 中央項目單位申請的項目發生上述變更事項的,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申請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