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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易地扶贫长期贷款资金闲置

发布时间: 2021-11-19 17:38:48

㈠ 2019年扶贫还有吗

有的。

“十三五”期间,对全国22个省(区、市)约1400个县(市、区)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住房,同步开展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迁出区宅基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劵、专项建设基金、长期贴息贷款和农户自筹等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约6000亿元。同步搬迁人口建房所需资金,以地方政府补助和农户自筹为主解决,鼓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优惠贷款支持。

(1)易地扶贫长期贷款资金闲置扩展阅读:

“十三五”脱贫攻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2、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3、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㈡ 甘肃省的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的房产证能抵押贷款

㈢ 2019国家对贫困户在精准扶贫车间上班的补贴是怎样的

1、健康扶贫:

医疗报销程序及标准:建档立卡户新农合报销比例比一般农户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乡级报销90%、县级80%、市级75%、省级65%;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高额费用患者大病保险再报销(经基本新农合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再次给予80%-98%分段递增报销,具体比例为0-1万元报销80%,1-2万元报销90%,2-5万元报销95%,超过5万元报销98%,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医疗救助(经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合规个人自负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救助);50种重大疾病患者和个人年度住院费用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患者进行兜底补偿;对建档立卡户贫困户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46种慢性病的患者,在县社保局办理门诊慢性病就诊手册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的比例进行门诊补偿。

2、民政:

农村一类低保金每月310元/人,全年3720元/人。

农村二类低保金每月290元/人,全年3480元/人。

农村三类低保金每月84元/人,全年1008元/人。

农村四类低保金每月58元/人,全年696元/人。

3、易地扶贫搬迁:

(1)农村一户一宅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住房建设最低补助人均43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元、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长期贴息贷款20260元;县城购置楼房安置的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中央预算内资金8000元、地方政府债券9740元、专项建设资金5000元、长期贴息贷款35000元,合计人均57740元全部用于购房补助。

(2)补助标准:2016、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1-3人户补助9万元,4人户补助12万元,5人及以上人口补助15万元。2018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户住宅工程资金补助标准:集中安置、插花安置人均补助4.3万元,进城安置人均补助5.774万元。

㈣ 如何解决农业保险扶贫的资金需求问题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统一组织。发挥专项扶贫、生活。 (三十九)人才保障。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产业政策,同步实施。企业用于扶贫事业的捐赠。尽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对贫困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推动贫困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政策、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农业综合开发。 (三十六)产业扶持。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 (三十五)金融服务、土地整治、备件。把对少数民族,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三十八)生态建设。 (三十四)投资倾斜、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组织教育,多方面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四十)重点群体、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综合效益。各级政府都要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投资支持力度。国家大型项目。加强贫困地区市场建设。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力度。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加大支持力度、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积极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发挥创业人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政策保障,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石漠化。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制定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对定点扶贫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挂职干部要关心爱护: (三十二)政策体系、科研院所、科技、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规划。 (三十三)财税支持。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提高农村残疾人生存和发展能力,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脱贫致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扶贫对象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继续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加大村级公路建设,并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针对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在项目安排上。支持贫困地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农村饮水安全,鼓励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建立基层服务网点。对扶贫工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现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鼓励开展小额信用贷款,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向有条件的重点县倾斜,要进行贫困影响评估。制定大专院校。中央和地方财政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水土保持。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 (三十七)土地使用。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要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在贫困地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的力度。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干部要制定鼓励政策。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生态建设、农村水电建设等支持力度、小流域与水土流失治理,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重视贫困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鼓励和支持贫困地区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关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贫困问题、医疗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的鼓励政策、文化

㈤ 异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1、异地扶贫搬迁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

(2)本人愿意搬迁的;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迁出地区域划定标准,划定区域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

(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

(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

(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

(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

(6)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

(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D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

(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5)易地扶贫长期贷款资金闲置扩展阅读

(一)资金筹措渠道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5大块,即中央预算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信贷资金和贫困户自筹资金,省按大约6万元/人预算标准拨付给各县。

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元/人,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人,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人,长期信贷资金人均不超过35000元。农户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0000元,对于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交。

(二)资金使用原则

县级人民政府可统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在充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住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需求的前提下,项目资金如有结余,允许调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还本付息,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

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统筹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最低补助标准为800元/m2,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住房建设的差异化补助标准。

(三)资金管理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独立封闭运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不得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易地扶贫搬迁有关的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配套解决,严禁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列支。

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等应分别建立台账,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㈥ 2016年9月22日中央新闻播出易地扶贫搬迁有多少个省每人居住面积多少平方米,有多少补助资金

1、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已经发布,涉及22个省区市,其中西部12个(内蒙古、宁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和广西)、中部6个(河南、山西、湖北、安徽、湖南、江西)、东部4个(河北、吉林、山东、福建)。
2、人均居住面积。《规划》强调,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这要作为一条红线,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同时,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保证住房质量和安全。
3、补助资金。《规划》明确了约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的资金筹措来源,其中,除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首次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大大拓宽了资金渠道。一是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2016年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二是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500亿元。目前已切块下达相关省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在分批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三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目前各地已发行635亿元,支付到项目181.6亿元。四是安排低成本长期贷款总规模3400多亿元。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投放,中央财政对贷款给予适当贴息。五是由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自筹约300亿元。目的是体现扶贫对象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新家园建设,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光荣脱贫。

㈦ 金融扶贫的机制措施是什么样的,目的如何

两种机制法则
优化资源配置
持续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入
为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云南银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省银行业金融扶贫工作。各银行机构也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了领导联系、部门挂钩、分片督导的工作机制。
程铿介绍,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该局于2016年3月22日研究印发了《关于云南银行业全力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扶贫信贷投入持续有效增长、扶贫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三大目标和精准对接金融扶贫需求、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量身定制贫困群众金融服务、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易地扶贫搬迁等10大工作任务。
在具体措施上,各银行机构坚持支持扶贫开发与地方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理念,将信贷资源更多倾斜配置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民生工程建设等领域,着力解决民族地区发展瓶颈制约。截至9月末,扶贫开发贷款余额348.35亿元,重点支持了农村路网以及贫困地区公路建设、农村基础水利和电力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改造及校安工程建设等项目。
按照省委省政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云南银监局引导辖内银行机构把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和发展乡村旅游业、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结合起来,扎实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截至9月末,全省累计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额度1169亿元,已累计投放贷款381.9亿元。
除此之外,该局鼓励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合机构及村镇银行发挥网点多、覆盖面广、贴近贫困户的优势,探索扶贫小额信贷有效模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等相关领域的支持。9月末,全省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76.4亿元,同比增长44.2%;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9万户、67.9万人。
深化金融创新
努力提升精准扶贫质效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认识到,金融扶贫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也是发掘潜在客户、实现自我发展的重要机遇。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政策要求,不仅提供融资支持,也要充分利用银行业的网络、信息和服务优势提供“融智”支持。
程铿表示,云南银监局非常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基地、农户、企业主体、金融机构、担保的“五位一体”模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辖内银行机构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针对特定人群、特殊行业研发多类信贷新产品。”他举例说,如农村信用社开发“贷免扶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等25款创新信贷产品,目前该社已在全省累计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61.45亿元,辐射带动10万多户基层群众户均增收超过1.5万元。
在担保方式的创新方面,云南省银行业稳妥开展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三权”抵押融资业务。据悉,截至9月末,该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76亿元,居全国首位;农房抵押贷款余额16.46亿元,农土抵押贷款余额1.6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3.13亿元和0.71亿元。
受特殊的自然地理、产业结构、社会历史以及交通教育医疗条件落后等因素影响,作为我国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云南省脱贫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近年来,云南银监局紧紧围绕银监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金融扶贫列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通过持续强化监管引导、推动优化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引导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创新金融扶贫方式方法,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11月9日,第80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云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铿以“云南银行业积极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介绍了云南银监局引领当地银行业支持云南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
据透露,截至2016年9月末,云南全省银行业对93个贫困县的贷款余额达到6328.5亿元,同比增长13.1%,比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快1.4个百分点,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此外,云南银监局还搭建桥梁,联合省扶贫办召开云南银行业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与省扶贫办、财政厅、农业厅等相关单位建立沟通机制,定期获取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并向银行机构通报,提高贷款精准度,构建工作合力。
值得关注的是,为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夯实普惠金融基础,该局对在贫困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并积极支持全省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同时,云南银监局牵头绘制金融服务网点乡镇分布、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分布地图,实施挂图作战,限期消除空白。各相关银行机构通过设立固定网点、简易服务站,布放惠农自助设备或提供流动服务等方式,促进金融服务到镇、到村、到户。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全省14262个行政村(含城区居委会、社区等)中,1331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3.3%;地处贫困县的10230个行政村中,9282个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覆盖,覆盖率达92.2%。

㈧ 扶贫资金闲置依据什么法规怎处理处罚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㈨ 平昌县关于精准扶贫的“异地搬迁建房”是旧房必须拆吗政府补助的钱怎么全给建筑公司了

1.平昌县精准扶贫易地搬迁建房,旧房必须拆吗?
答: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建新必须拆旧,将宅基地和附属设施占地进行工程复垦,充分使用土地资源。全国皆如此。
2.政府补助的钱农户自己根本看不到,怎么全给建筑公司了?
答: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资金的拨付分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集中建房由施工队申请,项目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申核,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分散建房分为两种,一是直接拨付给农户(农户自建),二是施工队代建的,农户出具《支付委托书》,补助资金拨付给施工队。
3.是否还要农户缴1万元钱?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发改赈〔2016〕200号),平昌县委办公室、平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平昌委办〔2016〕107号)和平昌县委办公室、平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平昌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实行)〉有关事项更正的通知》(平昌委办〔2017〕125号)等文件精神相关规定,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和群众自筹资金组成。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避免因搬迁举债返贫。
4.奔康建筑公司到底怎么样?
答:四川奔康投资有限公司是经平昌县人民政府授权成立的平台公司,公司注册于2016年4月16日,2016年8月1日公司正式组建运营,2016年12月5日巴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奔康公司核发“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公路工程施工3个三级总承包资质”,奔康公司是平昌县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主体和实施主体。
以上答案希望能解除楼主的疑问。

㈩ 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国家哪些政策

一、危房补助政策

住房属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扶贫安居和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政策。

(一)扶贫安居。享受扶贫安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无偿补助3万元,农危改贷款5万元(政府连续3年贴息3%,农户承担2%的利息);

(二)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搬迁分为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和县级易地扶贫搬迁。

1、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享受国家级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最大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补助标准如下:1人1户家庭的建房补助4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2万元,合计6万元。

2人1户家庭的建房补助4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2万元,合计6万元。3人1户家庭的建房补助6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1.8万元,合计7.8万元。4人1户的家庭建房补助8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2.4万元,合计10.4万元。

5人(及以上)1户的家庭建房补助10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旧房的奖励3万元,合计13万元。纳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目前统一的每户可向县级平台公司申请不超过6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的政策。

2、县级易地扶贫搬迁。

(1)建房补助。享受县级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每户4万元的标准补助。对原址、原拆、原建,其拆除旧房但老宅基地不能复垦的,每户再补助1万元,合计5万元;对能拆除旧房且老宅基地能复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拆除旧房、自负安全),每户再补助2万元,合计6万元;能拆除旧房而不愿意拆除旧房、无房可拆和虽然有房但不能拆除旧房的,只补助4万元的建房补助。

(2)贷款政策。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向农发行申请不超过6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不变,贷款本金由农户偿还不变,贷款利息由政府承担。

(三)住房维修改造。住房属C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每户补助1万元。

二、产业扶贫政策

(一)专项扶持。发展养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0元,其余种养业户均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00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农户发展种养业所需的种(畜)禽、种子、种苗补助。

(二)金融扶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发展中缺少资金的,可向农村信用社申请2万元以内的贷款,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为5%。其中:贷款1万元以内(含1万元)由政府贴息5%;贷款1万元以上,2万元以内的,政府贴息4%,贷款农户承担1%。贷款本金农户自行偿还。

三、教育扶持政策

(一)14年免费教育。

1、实施时间: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2、免费对象:我县就读学前教育2年和普通高中3年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实施范围:实施的14年免费教育政策的范围主要是对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对普通高中学校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

4、免费标准: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2年学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补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3年普通高中教育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标准免除住宿费,并按照当年教科书实际价格的平均数免除教科书费。

5、补助生活费:在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14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补助政策,对学前教育2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3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二)雨露计划。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正在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接受教育,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含已脱贫学生、父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子女不是的学生、户籍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

四、技能培训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意愿的家庭成员,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技能培训,由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或县人力资源办免费组织培训。

(10)易地扶贫长期贷款资金闲置扩展阅读

步骤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档立卡贫困户

参考资料来源:威信人民政府-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户帮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