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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区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1-11-18 14:08:11

『壹』 重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一、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非“三无”人员),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具体条件:
(一)一手房按揭贷款
1、 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6、 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7、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8、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二手房按揭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6、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7、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8、已与售房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 含)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10、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贰』 重庆现在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要求

目前重庆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如下:

1、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连续缴存半年(6个月)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6、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贷款额度为40万元,夫妻两个共同购买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

7、公积金贷款贷公积金账户金额的25倍,且不超过规定限额。


『叁』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目前还并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估计政策的执行还需要时间。

二、只要您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

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家庭名下(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以下任一情形均认定为非首套住房:

(一)经公积金中心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二)经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职工家庭已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购买住房记录的(无论是否还清)。

(三)经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查询,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2、房屋性质为住宅(别墅除外);

3、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至今)半年以上;

4、申请人及共有人信用良好,无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以上的逾期记录;

5、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可贷款40万元,夫妻最高可贷款60万元;

6、异地公积金不止需要异地缴存证明,另外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拥有重庆户口或在重庆有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或在重庆有公司(法人一类)。

『肆』 重庆区县允许用公积金在主城区公积金按揭贷款买房吗

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伍』 重庆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是多少

重庆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根据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第一条 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3、可贷额度。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25倍。

4、其他额度规定。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5)重庆区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陆』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啊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1、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均含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3、已缴纳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自筹资金的凭据;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5、借款人及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统一为A4标准)两套,申请和签约时需携原件备验。

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6)重庆区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额度及期限

1、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统一按所购房屋价值的80%执行。

2、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参贷后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可贷额度的1.5倍(60万元)。且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负债(含本次申请的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3、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还款到期最后时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柒』 重庆市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 上次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就不能再次贷款;

  • 一个人只允许同时贷一次公积金贷款;

  • 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① 一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② 二是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 公积金贷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房二套房的限制;

  • 贷款利率是固定的,5年以上为年息4.9%;

  • 只要已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然后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第二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