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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借10万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深圳买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 2021-09-27 18:44:40

㈠ 深圳买房商贷后可不可转公积金贷款

可以的。具体条款: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如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6.原贷款支付证明(借款借据等)(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1份,至少包括最近12期记录);
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10.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如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代替《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11.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12.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薄(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3.其他需要的资料。
14.如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需按照本人选择的受托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要求

职工、配偶以及贷款的其他共同申请人须持全套完整资料到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以及办理资料、合同签署工作(以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权利人及其配偶也应同时到申请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贷款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规定

1.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第四、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5)申请人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商转公贷款规定》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必要时可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2.贷款期限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
3.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商业贷款利率按各行政策执行。
4.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5.担保方式:
商转公贷款采用抵押或者质押担保方式。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贷款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
(1)自行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再以原所购住房抵押,办理商转公贷款;
(2)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抵押,办理商转公贷款;
(3)无需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直接在原所购住房抵押登记不注销的基础上,办理顺位抵押,再发放商转公贷款。
6.房产套数认定: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计算;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㈡ 深圳买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全攻略

在深圳,由于房价高等原因,不少人都比较倾向选择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人在买房的时候因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只能办理商业贷款。但是等到符合公积金缴纳满足贷款条件,即可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需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2份复印件);

2.婚姻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原所购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4.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如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且已办理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此项资料,未办理房地产证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如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也无需提供此项材料)(复印件加盖银行章);

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6.原贷款支付证明(借款借据等)(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7.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原件各1份,至少包括最近12期记录);

8.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30天以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如申请时提供了房产询价单的,需在放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9.原所购住房产权人含未成年人的,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能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同时需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10.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如原所购住房为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代替《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11.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

12.主申请人的父母做共同申请人的,需要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验原件收1份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13.其他需要的资料。

特别提示:

1.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2.受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均可办理,请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再进行贷款信息预申报和预约。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受托银行非贷款业务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

3.合同面签的时间、地点由贷款申请人所选受托银行负责通知和办理。

4.受托银行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审批通过后,不允许贷款申请人在同一家受托银行变更评估公司重新出具询价单和评估报告。

5.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原贷款银行可能会扣减部分金额冲抵原贷款的应还利息。

6.贷款申请人以原所购住房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的,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额度项下仅允许存在一笔住房按揭贷款。

7.审批完成之日起90天内不得对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完成后120天以内没有办理合同面签的,需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时的条件审批贷款。贷款审批完成180天以内没有放款的,审批结果作废。

8.以自有其它房产、第三方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或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支付至原贷款账户中,且贷款剩余本金将减去约6个月的本金。

9.职工需认真填写并了解《提前还款承诺书》中的内容,并对承诺事项负责,以免造成贷款资金被对方银行退回。如因承诺事项未实现的,公积金贷款需撤销后重新申请。

10.职工已婚的,配偶须同时到场申请贷款。父母一方或双方参与额度计算的,父母双方都须到场申请贷款。

11.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房产权利人的配偶须同时到场。

12.采用以原所购住房办理顺位抵押的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如原贷款银行不是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需要原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协议书》,并配合公积金中心和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办理第二顺位的抵押登记等商转公业务相关工作。

13.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正在办理房地产证的,须办妥房地产证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14.职工须凭预约成功的短信或纸质回单等预约凭证到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商转公贷款,如申请时不能提供预约凭证,受托银行将拒绝受理。

15.若住房公积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16.公积金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审批按照各行信贷政策执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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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深圳购房的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么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在深圳购房后的商业贷款,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深圳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深圳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深圳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深圳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㈣ 刚买房时用商业贷款,中途能转成用公积金贷款还房贷吗

可以的,但是只有部分地区可以,是否可以要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准,以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深圳市为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第十条 申请人或者其配偶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除符合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二)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信用记录。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5个条件: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深圳买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还款,流程如下:

1、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需加盖银行公章)。

4、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㈤ 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

一般来说,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有按照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话,是可以将个人商业房贷转为公积金贷款的(简称商转公)。

但是,这个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且有地方性,某些省市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不同的政策。

结束语:因为不同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不尽相同,其政策会有比较大的出入,因此,如果有这方面的需求,具体如何办理,建议申请人自行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贷银行进行详细的咨询,以免出现问题。

㈥ 深圳买房多久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一般来说,正常还贷一年后即可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但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深圳已办理自住住房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不含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贷款当月之前连续缴存深圳公积金满6个月且继续正常缴存;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前偿还部分/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已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并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㈦ 在深圳交的公积金,之前在东莞买房时用的商业贷款,现在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吗怎么操作

据我了解,深圳公积金贷款只能买深圳的房子,东莞能不能用异地贷款需要咨询东莞,深圳公积金中心会开具缴存的记录证明。